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创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太原市工艺美术协会、大同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协会:
为表彰2013--2014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和引导我省广大传统工艺美术工作者积极传承创新,开拓市场,创作实践,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双年度创先评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西省传统工艺美术发展协会团体和个人会员。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须提交1500字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近两年来单位(个人)的生产经营、开拓市场、传承创新的经验,参加协会和行业活动、缴纳会费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三、评选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做虚假宣传,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及口碑良好;
2、按照协会章程模范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和行业组织的活动;
3、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向协会反应行业和本单位动态及时提供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重视传承技艺认真带徒传承,培养新人成果显著;
5、开拓创新,近两年来本企业(人)的原创产品在协会和行业组织的活动中获得奖项;
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包括国家税收、荣誉、就业、社会公益、慈善等)。
四、评选程序与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活动的团体和个人,须按照《申报表》(式样附后)要求认真进行填写,并附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协会秘书处,经研究入选后即行通知。
五、表彰及奖励方式
对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的会员,在协会2010年年
会上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行业导刊》刊登协会表彰决定,并通过协会网络或媒体进行宣传。
五、申报时间:
2011年1月15日前。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