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艺联协〔2017〕9号 签发:李宏斌
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
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单位、各位大师: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的“中轻联办(2017)318号《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座谈
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艺美术作品分类:工艺雕刻(含砚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共十一大类。
评选的作品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者应是上述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25年(含25年)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独特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具有省级大师称号且满4年;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1、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2、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须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一式三份)同时进行,到截止时间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3、作品实物报送和现场制作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和公正,协会将制定此次推荐的监督和工作办法。各位大师要高度重视此次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认真填报材料,精心准备作品,协会将根据《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组织专家评选,从中评审出能够代表我省传统工艺美术最高技艺水平的人选按分配名额择优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公示期10天)并征求省经信委同意后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公室。
四、咨询联系电话
协会秘书处 0351-5628889
赵志坚 18003516268 王 挥
附件:一、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
二、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申报书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抄送:各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