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传统工艺美术事业;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打造山西传统工艺美术品牌、艺术形象,争做“德艺双馨”的工艺美术家。
(二)弘扬民族文化,继承传统技艺,拓宽思路,转变观念,钻研业务,搞好创新,在技艺上精益求精,不断进取。
(三)坚持诚信第一,重视产品质量,主动开拓产品市场,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四)搞好“传、帮、带”,大力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实心传艺,师承连贯,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传统工艺美术事业。
(五)去除“门户之见”,搞好业内团结,不断切磋技艺,促进共同发展。
(六)严格要求自己,严守行业和产品科研、开发等机密。
(七)认真收集、整理、总结技艺资料(包括文字、声像、图片等),创造条件建立大师自己的工作室、陈列室等,努力提高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
(八)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不做有损社会、行业声誉的事情。
(九)积极参加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和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考核。
(十)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山西工艺美术文化产业的发展。